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验收评价及监管,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要求,我局将对2022年合同到期的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