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商标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答: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在商标受理窗口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在商标受理窗口采用在线申请方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基本符合规定的,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将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4.国内自然人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答:(1)国内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① 按照规定填写打印《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
② 商标图样;
③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申请人在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后,可以自行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5.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必备书件
答: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按照规定填写打印《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商标图样;
(3)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后,可以自行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6.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身份证明文件都有哪些?
答: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一般应提交营业执照,非企业可以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注意,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7.我们是一家公司在北京的代表处,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吗?
答:代表处、办事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8.外国人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答:外国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9. 我们是一家外国公司,可以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吗?
答:在中国没有营业所的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意:外国企业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资分公司为中国企业,并非其在中国的营业所。
10. 我们是一家香港(澳门/台湾)公司,可以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吗?
答:在内地没有营业所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以及在大陆没有营业所的我国台湾地区企业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在内地设有营业所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以及在大陆设有营业所的我国台湾地区企业可以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
11.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答: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自行办理。
符合自行办理条件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还可以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12. 什么是集体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直接办理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还应当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等。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13. 什么是证明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直接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14. 什么是地理标志?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15. 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吗?
答: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注册的商标。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申请人在中国商标网上查阅《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等相关规定。
16.香港注册的商标在内地申请注册有优先权吗?如何申请?
答:可以申请优先权。请按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办理。
17.企业的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可否开“申请注册证明”?
答:商标局无开具“申请注册证明”的业务。
18.注销、吊销的企业商标转让有时间上的要求吗?必须在注销后多久时间之内办理转让?
答:注销、吊销企业转让或移转商标无时间限制,但应在商标有效期内办理转让或移转手续。
转让材料:1、《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双方签字或盖章);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合同);4、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 《商标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转让声明文件;6、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9、注销商标时,如果此商标变更和转让过,需要提交变更和转让的证明吗?
答:原《商标注册证》连同变更、转让或续展证明应一并交回。
20.驳回通知书如果遗失,可以补吗?
答:驳回通知书遗失不予补发。
如参与诉讼活动等,需查询复制涉案商标驳回通知书的,经办人应按要求提交文件,符合要求的,可提供驳回通知书复制件。“商标档案查询须知”可在“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如何办理商标档案查询”查看。
21.商标名称录入有错误如何改正?
答:申请人如发现商标名称等商标注册申请信息录入有错误,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在“商标查询”页面中设置的“错误信息反馈”栏目填写提交《有误商标数据更改单》,反馈有关错误信息。
22.质押中的商标能否办理转让?
答:商标专用权出质后,出质人原则上不得转让商标,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23.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
答:《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24.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
答:以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无需声明。只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即可。
25.以肖像申请商标,有何要求?
答: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肖像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肖像人已死亡的,应附送申请人有权处置该肖像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不须附送授权书。
若商标图样中的人物图形并非真实的人物肖像,只是创作画或电脑制作的虚构的人物形象,应当在商标说明栏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