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的通知

来源: 
国知战联办〔2021〕16号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统计局、国管局、中科院、银保监会、证监会、国防科工局、林草局、邮政局、中医药局、知识产权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贸促会、中国科协:

经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现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章)

2021年12月27日